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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正常化退出的“两大前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27 16:16:29 来源:

 6月24 日《羊城晚报》刊发了毕诗成先生的“首席评论”文章《公务员正常化退出需有两大前提》。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公务员退出机制”要来实的,有两个重要的制度前提:一是改变官员福利制度,让它彻底变成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二是引入并强化外力问责制度,让按考核成绩淘汰公务员成为常态。

  相信读罢该鸿篇巨论,好好“整治”了公务员,不少人感觉一定很过瘾,也很刺激。似乎道出了我们的心声。可是一旦我们仔细琢磨琢磨,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只要我们对这两个所谓的“前提”做一些分析,就会颇有不同政见。是次中央从反腐败的角度提出坐实公务员正常化退出机制,我们需要明白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为什么要这么提?其要义在哪?

  笔者在《公务员退出正常化才正常》一文中已经对此做了一些分析。简言之,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是中国回应全球官僚制腐败的大气候,结合近年中国公务员腐败频仍导致整个社会怨声载道的现状,加之十五年来,中国公务员制度长期以来只是在一个单向度发展,这就是强化公务员的进入壁垒,弱化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夸张点说,基本上不谈公务员退出的机制问题。虽有公务员法的纸面文本,却压根没有真正实施。虽然各地有些针对公务员退出的试点和做法,但是更多的徒具新闻意义,而无实质之效。中央这次提出要建立公务员的正常退出机制,主要就是基于这些考虑而做出的一个通盘谋划。

  接下来我们有必要对宏论中的“两个前提”做些讨论。公务员正常化退出,是不是要解决福利变社保、引入并强化外力问责这样两个前提呢?这两个方面怎么一下子成了公务员正常化退出的“两大前提”呢?这是基于什么样的逻辑?笔者叹服的是评论的匠心独运,真可谓神来妙笔,都怪笔者愚钝,既看不懂,又想不明。

  其一,现行《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的福利和社保是有根本区别的。《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如此说来,怎么能够轻言、甚而简单地将公务员的福利变为社保呢?更何况公务员的有些福利是无法变为社保的。比如说公务员的休假、休息问题,怎么变社保?公务员们会同意吗?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却强行实施,这不是多数人的暴政吗?尚有,搞不明白的是,这所谓的公务员正常退出的第一大前提何以成为前提?是不是在键盘香烟之间神来一敲,来,管他奶奶的,公务员福利彻底社保化,就成为了公务员正常退出的一大前提?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一些所谓的福利,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作为一个在社会上的强势群体,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既得利益者,相比其它行业来说,公务员群体的福利可能在整体上要优越一些。或许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事实。规范这一群体及其行为还尚需时日。如果一下子就要福利变社保,如果不是哪门子的神经错乱,恐怕也是哪个毛细血孔出了点问题。我们的时评员们不是扛着民主、法治的大旗吗?那你民主一下,看看公务员们谁会同意?而且,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一个地区差别、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问题,这些问题恐怕也不能不考虑吧?!

  就算我们姑且承认,福利可以化为社保,可是我们目前的社保状况如何?这些年发生了多少社保基金案?最大的堪称上海的陈良宇集团。如果真的实实在在查起来,小的恐怕不计其数。就我们当下的社保管理体制而言,目前我们的社保地域壁垒如此森严,别说“神州行”(社保全国通行)的卡,就是“省州行”(社保全省通行)的卡也是步履维艰。

  如此情形,谁会放心社保,谁会同意福利并社保?更何况,各地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差别甚巨。联系最近两年物价飙升,不少地方,包括全国很多省城的公务员怨声载道、质疑不停,为何还不涨工资?年轻公务员面临结婚、生孩子、买房子、照顾父母家庭的压力,多少人不是叫苦不迭?更别谈什么福利了。此情此景,还要谈福利社保化吗?还要说福利社保化是公务员正常退出的第一大前提吗?!需要声明的是,本人并非公务员,更不是刻意要为公务员说话,而只是出于一介研究人员应该说的话。

  其二,我们需要讨论宏论的第二大“前提”,也就是要引入强化外力问责制度。我们需要明白的一个事实就是,这次我们谈公务员要正常退出,主要用意在于要让公务员系统形成一个自我监管、自我淘汰、自我管理、自我问责的体系。这也就是为什么笔者强调此次从未来五年反腐败的角度提出公务员要建立正常退出机制,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全不同的地方所在。不是说不要外力,我们需要大量的外力监督。可是,这次强调要建立公务员要正常退出机制,其目的主要主要应该是通过公务员系统自身的制度建设,逐渐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并且切实有效执行。在这种意义上,公务员系统自身的慎独、操守、坚持、执著才是真正的前提。而不是动则套上什么外力监督。搞不清楚,拜托,请不要搬出“几大”“前提”唬人,也不要在大街上摆出耗子药方吓人。

  反过来想一想,我们现在没有引入“外力(人大、人事、组织部门)等”监管吗?更何况,如果将人大、组织部门算作“外力”监管,并且说要强化其作用,恐怕这个不用我们的时评员们在报端的“首席评论”摇旗呐喊,更不用作为公务员正常退出的一个特定前提来予以强调。我们的人大、人事、组织部门等思虑得恐怕比我们可爱的时评员想象得要周到、健全、完美得多。更何况简单的常识就是,“人大、人事、组织部门等独立的第三方”,这样的表述有谁会认同?如此“独立”是谁赋予的?

  对新闻的解读,特别是以时评作为职业或者志业的人士,必须站在一个相对较高的视角来评析。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请不要轻易在我们的纸质媒体、特别是党政媒体,指点江山,请不要给社会、给我们的决策层开惶惶药方。因为你的药方的受众是社会大众,党政机关的报纸更是会影响到党政要员。或者会误导舆论,或者会曲解新闻的原意,或者于恰当的方针政策的形成不利。特别是关于政治和行政的新闻尤其如此。那些没有什么针对意义,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耗子药方,更是不要轻易乱开。

  在这方面,新闻时评与新闻时评人理当坚持一定的操守、担当一定的责任。在这方面,新闻时评需要强化基本学养,提升学理认知。在这方面,新闻时评人更是应该明确自己的使命,守护基本担当。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再次拜托不要大敲特敲键盘,不要动辄大点特点鼠标,不要动辄吆喝唬人、不要动辄耗子药满天飞。真的累了,那就歇着吧!或许这也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金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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