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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专题一: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一、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 (一)2004年政府的主要工作 1.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2.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大力加强薄弱环节。 3.不失时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4.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5.努力改善人民生活,重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6.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2005年工作总体部署 1.着力搞好宏观调控,进一步消除经济运行中不稳定不健康因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以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把深化改革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问题。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3.着力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建设的成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三)2005年政府工作思路 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二、反分裂国家法◆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是我国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受到全中国人民的拥护。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并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5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的第八项议程是表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经代表表决,《反分裂国家法》以赞成2896票、弃权2票的结果,高票获得通过。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是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宣示,也是《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我们相信,包括二千三百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一定会全面领会这部法律的准确含义,把握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共同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我们相信,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必将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必将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 三、胡主席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 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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