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讯(记者贾莹)从9月1日起,甘肃省2007年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将开始,8月30日,记者在省人事厅就2007年甘肃省招考公务员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记者:甘肃省2007年招考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招考的总体安排。
人事厅负责人:本次考录工作,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等步骤。报名工作将于9月1日至3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笔试工作于10月13日至14日进行,面试工作于2007年年底前进行,整个招考工作将于明年1月完成。
记者:请问今年的招考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特点?
人事厅负责人:今年的招考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将省、市(州)行政机关及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提高到40%。二是对选拔到乡镇、服务期满一年的优秀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以及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地区的公务员,进行适当照顾,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三是注重能力素质建设。这次招考在笔试中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中死记硬背的东西,更加体现个人的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在计算总成绩中,适当降低笔试成绩比重,提高面试成绩比重。四是进一步规范面试工作。要求各招录机关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其中,担任主考官的,必须持有证书。
记者: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如何计算?
人事厅负责人:到2007年8月31日止,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记者: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员报考公务员,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人事厅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一是根据甘人发[2004]59号文件,选拔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截至2007年8月31日在基层服务满一年,经县级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含2003年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同类人员)。二是根据中青联发[2003]26号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截至2007年8月31日服务期满,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三是报考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少数民族考生。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材料。
记者:考录机关,如何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开、透明?
人事厅负责人: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对各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省考录办邀请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省人事厅监察室和人事监督员直接参与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市州和省直部门考录办也要邀请本市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求各招考机关对有关信息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招考办监督电话: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0931)8872048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31)12380省人事厅监察室(0931)8826048
编辑:范晓娟
金路公务员